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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中介"康惠""慧康"无照经营被取缔!时隔一个多月仍存续健在?

智慧君 A智慧保 2022-08-05

无规矩不成方圆,在保险圈“混”就要守保险圈的规矩。
众所周知,持牌是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前提。但近年来,随着骗保、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频频上演,许多不法分子通过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做法,打着保险代理的名号,开展违法违规活动。日前,湖南银保监局因此取缔了两家保险代理服务机构。随后,北京银保监局也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查看保险中介许可证或备案信息,以防上当受骗。但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后,『A智慧保』发现,被湖南银保监局取缔的两家机构仍然处于“存续”状态。



被通报取缔一个多月

违规企业仍存续?


1月18日,湖南银保管局曾发布一则《关于取缔湖南康惠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、湖南慧康城诚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“有照无证”机构》的公告,指出两家公司借保险代理的名义开展非法业务。


具体来看,康惠公司和慧康城诚公司的有关人员,以部分人身险公司员工名义告知公司既有客户,以其持有的分红型保险收益率低为名义,通知客户去办理所谓收益率升级业务。当客户到现场后,所谓的“工作人员”即劝说客户退保或者进行保单质押借款,还以签订《分红补充协议》的形式对退保损失或借款利息进行回补,从而引诱客户购买高息产品进行投资。


按照以上操作看,或许这里出现的“有关人员”是在人身险公司任职,从而可以借助保险公司员工的身份,来通知客户。加上“保险代理”的机构身份,将消费者拉入预先设计好的“陷阱”。


不过,在经过湖南银保监局调查后,发现了这一违法违规行为。于是,在2022年年初,监管机构对这两家成立于2021年下半年的公司进行了取缔,并对消费者进行了提醒。


但时隔一个月之后,『A智慧保』发现,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、天眼查、企查查等查询系统中,仍能查到这两家公司,且目前状态仍为“存续”。





两家企业

似关联!非关联?


为何在监管点名、取缔一个月后,两家公司仍存续?这两家公司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行业风险?


回到两家违规企业,“康惠”“慧康城诚”,两者之间似乎有着“剪不断理还乱”的关系。单从注册地址看,均为“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商业广场32027”或许透露出了一些信息。


据公开资料显示,康惠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4日,慧康城诚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,两者成立的时间相差一个月有余。


从经营范围看,两者均为“经营保险代理业务;经营保险经纪业务;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企业营销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保险公估服务”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两家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但两家公司均没有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。


从康惠公司股东2021年的举动来看,多少令人感到有些蹊跷。


据企查查公开信息看,康惠公司的股东刘某某与刘某均有多家关联公司在2021年成立,其中两人于2021年5月25日新增投资了武汉惠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,2021年12月29日新增投资了湖南典爱珠宝有限公司。


另据企查查披露信息,也将康惠公司和慧康城诚公司的列为“疑似关系”。



警惕“挂羊头卖狗肉”!

涉嫌非法集资?


其实,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的展业,监管一直强调持牌经营。虽然当前监管一直在大力推行“放管服”改革,简政放权力度也在不断加大,但“先照后证”这一规矩仍是“底线”之一。


不过,近年来因骗保、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出现,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试图投机取巧,通过成立“假的”保险中介机构来引诱消费者,从而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。


据悉,2019年时,辽宁银保监局曾联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网点,通过对涉嫌非法经营保险销售业务的“保险超市”进行实地暗访核查,查到两家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“保险超市”。于是,辽宁银保监局联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缔其保险业务经营资格,整肃了辖内保险市场经营秩序。


但时隔两年多后又出现,可见这一问题想要彻底解决,除了保险监管部门的努力外,还需联动其他市场管理者。尤其是从当下湖南两家“有照无证”的保险代理机构看,仍然存续的状态,可见市场联动效应还需进一步加强。


北京银保监局在1月25日也曾发布关于部分无证“保险中介机构”涉嫌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的公告,指出部分未经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备案,但名称中包含“保险代理、经纪、公估”字样的机构,涉嫌以保险、保险中介、分红理财、代理维权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、诈骗、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违法违规活动。


为此,在加强管理的同时,监管机构也在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。例如,消费者要警惕“有照无证”机构非法开展业务,可登录“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”中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查询”栏目查询机构的经营资质信息。


同时,湖南银保监局提醒,存在非法机构和不法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,以保单分红、分红升级、赠送礼品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,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,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者保单质押,转投其他的高收益“理财产品”,此行为可能涉嫌诈骗、非法集资。


当然,消费者保护好个人信息最重要。监管机构消保部门也提醒,切勿将身份证、银行卡、保险合同等信息告知或者转交他人保管。


此外,康惠公司和慧康城诚公司能否继续延用“保险代理”字样也值得关注。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十六条规定: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不予批准的,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。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继续存续的,应当依法办理名称、营业范围和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,确保其名称中无“保险代理”字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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